负责义务教育、普通高中教育、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管理工作;指导、推动义务教育的实施和基础教育事业发展;指导义务教育、普通高中教育、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学制、教学计划和行政管理工作;指导和管理社会力量举办中小学学历教育。负责职业学校教育的管理工作;指导职业学校专业建设、学籍管理和毕业生就业工作;指导协调成人技术文化教育、社区教育、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;指导相关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评估;指导协调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;指导和管理社会力量举办各类非学历教育和社会文化教育;负责制定全区中小学计划并组织实施;指导全区小学入学和毕业考试工作;总体部署和规划小学升初中工作;负责中小学教育管理体制的工作;按分管范围负责各类学校的设立、撤销、更名、调整审核工作。